新標準!合肥軌道交通發布
新標準!
合肥軌道交通提升出行應急能力
客流高峰時安全疏散
候車乘客4分鐘內要全部撤離
近日,記者從合肥市軌道交通質安站獲悉,《合肥市軌道交通工程消防驗收技術導則(試行)》發布實施,對車站商業、安全疏散、應急保障等設施提出統一設置標準,提升軌道交通建設運營質量水平。
商業設置
站臺層、站廳付費區等嚴禁設商鋪
今后,軌道交通車站內的商鋪設置,應符合新的技術規定。
站臺層、站廳付費區、站廳非付費區的乘客疏散區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內,嚴禁設置商鋪和非地鐵運營用房。
每個站廳商鋪的總建筑面積不應大于100平方米,單處商鋪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平方米。
安全疏散
候車乘客能在4分鐘內全部撤離站臺
要想提升地鐵站點應對突發情況的水平,安全疏散是否快速及時很關鍵。
新技術導則指出,站臺至站廳或其他安全區域的疏散樓梯、自動扶梯和疏散通道的通過能力,應保證超高峰小時最大客流量時,一列進站列車所載乘客及站臺上的候車乘客能在4分鐘內全部撤離站臺,并應能在6分鐘內疏散至站廳公共區或其他安全區域。
此外,乘客出入口通道的疏散路線各自獨立,不得重疊或設置門檻、有礙疏散的物體及袋形走道。換乘車站的換乘通道、換乘梯不得用作乘客的安全疏散設施。建筑高度超過24米且相連區間未設縱向疏散平臺的高架車站,還要在站臺增設直達地面疏散樓梯。
應急保障
應急照明持續供電不小于 60分鐘
站臺和站廳公共區、人行樓梯及其轉角處、自動扶梯、安全出口、避難走道等,均應設置電光源型應急疏散指示標志。
地下車站及區間應急照明的持續供電時間不應小于 60分鐘,由正常照明轉換為應急照明的切換時間不應大于5秒。車站公共區、地下車站設備管理區內的走道、 地下連通道和出入口通道等,都要設置感煙火災探測器。
來源: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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