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市政府站通道機電安裝工程
徐州地鐵基礎設施工程有限公司現對徐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市政府站通道機電安裝工程進行公開詢比,歡迎有意向的潛在詢比申請人參加詢比。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徐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市政府站通道機電安裝工程。
2、詢比范圍:徐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市政府站通道機電安裝工程,包括施工圖及清單列出的給排水、強弱電、暖通等基礎機電工程以及防汛門安裝工程。具體詳見附件圖紙及清單。
3、標段劃分:本次詢比共分為壹個合同段。
4、質量標準:符合施工質量要求(符合國家驗收標準)。
二、資格要求
1、詢比申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單位,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詢比申請人須具備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詢比申請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安裝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詢比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無在建工程)。
(3)詢比申請人自 2019年10月1日(含)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 5 年的。
4、詢比申請人經營狀況、商業信譽和財務信用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5、詢比申請人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詢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詢比。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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